2011年7月物业以治理私家车名义收取停车管理费,而且必须缴纳一年的,2011年12月左右物业就撤出不管了,剩余的管理费也不退还了。现在路灯也不亮了,垃圾也没人清运,严重影响业主的生活。请物业的管理人给业主一个明确的解释,急切盼望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尽快给我们一个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2年2月17日
您好,你关心的问题,我们已经得到了新立街的如下答复:
悦盛园小区不是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是由小区内的居民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进行管理。向每户居民收取10-30元物业费(根据居住面积而定)。而自2011年开始,小区居民拖欠物业费,拒交物业费至今交纳率不足30%。给小区的正常运转造成很大困难,拖欠工人工资。垃圾清运费,公共设施电费无法及时交付。我部门与业主委员会高主任多次联系,高主任因心脏原因正在住院治疗。待出院后进行协调解决。
新立街社区管理所
201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