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村十街撤村建居后60岁以上人员的养老金是归社保中心发放 ,还是杨村街道发放,身故后缴纳的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尊敬的王军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社保武清分中心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社保武清分中心回复如下:
第一、撤村建居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养老金由社保中心发放。退休人员身故后,养老金停止发放,社保中心支付“丧葬费”,“个人账户”有余额的清退“个人账户余额”,有供养亲属的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
第二、撤村建居人员参加“失地农民保险”,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养老金由社保中心发放。退休人员身故后,养老金停止发放,“个人账户”有余额的清退“个人账户余额”。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