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王台村七里海现在由什么单位开发?如何开发?开发至今,所占用的土地,是采取的什么形式占用的?履行的是什么程序?为什么未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对七里海进行大面积的变动?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宁河县政府
2012年2月
网友你好: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七里海是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古海岸与湿地自然保护区。目前,已经列为天津市八大旅游景区之一。为进一步搞好七里海生态修复和开发,县委、县政府投入巨资,对七里海进行保护性开发。由七里海管理委员会负责湿地核心区修复和西七里海走廊建设。七里海管委会与大王台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对七里海进行修复、开发。合同的签订符合民主议定程序。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 工作顺利!
造甲城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