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2012年2月1日天津上调普通住宅指导价,这意味着购房税费成本大幅降低,且如今房地产市场低迷,房价都有很大下降,我们想趁这次机会改善住房,最近看好瑞江花园一套二手房,单价低于河西区新的指导价,面积低于144平米,符合普通住宅范围内。但是我们咨询房管局,却答复我们瑞江花园不能按普通住宅办理过户,即便买卖双方实际交易价格低于指导价格,过户仍按指导价格办理过户,营业税,契税等按非普通住宅标准缴纳。我很不能理解。既然国家出台上调普通住宅指导价的政策,其目的就是想要惠利于民,降低刚性购房者的购房成本,但为什么实际操作时却不按政策执行呢?瑞江花园10年左右的房龄,单价比周边新社区价格低很多,又赶上国家调控,出售的房源价格低于新的指导价格,本应享受到的优惠政策却享受不到,甚至要多缴纳税费,对于我们这些工薪阶层的百姓来说,动辄几万十几万的税费实在是不小的压力。请领导百忙之中能按实际情况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万分感谢,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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