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6年在北京上大学毕业后,在北京国美电器工作3年,由于户口在天津,档案一直存放在河西区友谊路天津北方人才市场。09年9月从北京国美辞职后,入职天津物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当时企业不收档案,没有在天津保税区劳动局做用工登记,也没给我办理就职业证。现在单位又允许我把档案调入天津保税区劳动局存档,需要我自己办理就失业证,现在北方人才不能给我办理,我之前也从来没有办理过,现在我还能否在天津保税区劳动局补办,如何不办?
尊敬的网友:
您好!单位为职工办理就业登记的时候可以为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