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您好,本人1999年本科毕业,按人才引进落户天津,2008年在河北区注册登记结婚,配偶为外地户口,大专学历,请问她的户口是否可以按本科引进人才落户三年后配偶落户方式转入天津户口?如可以,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谢谢
祝工作顺利!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2月8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待您在津落户满三年后,可凭书面申请、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婚姻证明等到属地公安机关按人才家属政策申报在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