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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家在一月份在津南区刚购买了一套住房,属于首套房,90平米以下,本以为可以享受国家的首套房契税政策,但是当时不符合天津的普通住宅指导价以内,因此KFS代收了3%的契税,过完年回来,今天天津公布了上调指导价的,我们家的购买单价已经符合普通住宅要求了,于是我拨打了天津地税热线12366,得到答复是地税局以收到契税款的时间来判断,但是由于契税款是开放商和房管局代收,所以她们无法判断开放商和房管局为购房者缴税的时间。我联系开放商,开放商说以房管局打印合同的时间为准,我想问问,我自从交了钱签了单方面购房合同之后,既没有告诉我,去办理备案完结,也没有给我签署完的合同,更没有给我提供契税票据。我想问问咱政府部门如何确定我打印了合同你们就已经把契税的钱上缴给地税局了。如果还没有上缴,按照地税局的答复,我们家的房应该属于享受首套房契税政策的吧。老百姓没啥钱,这个短短的两个多星期设计一万多的差额呢,我相信政府部门总不会不讲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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