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一月二十日在武清家乐二店三楼花费49元买一条女士腰带,当月二十六日便发生断裂,我于二十八日找到二店要求退换,工作人员以超过七天及未能提供购物小票等诸多理由拒绝退换。
因平时我比较信任家乐的信誉,但这次实现让人心里不舒服!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关注此事!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2年2月9日
尊敬的赵晓娟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工商武清分局十分重视,立即责成泉州路工商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接到您关于《武清家乐二店商品质量问题》的反应后,我所立即带领执法人员到海达家乐二店进行调查了解,经查,您在要求退货时,提供不出购物发票或小票,无法证明您持有的商品是从家里二店购买,所以无法退货。敬请谅解。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2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