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2010年毕业的大学生(本科),户口落到了北方人才网集体户口。现在在小淀镇刘安庄村内有一处平房(拥有房产证)。在2011年11月份去小淀派出所询问需刘安庄村委会开具接收证明,但村委会拒绝接受。像我这种情况如何才能办理落户?盼给予帮助,不胜感激。
祝:一切顺利。
尊敬的于增海网友:
您好,调查情况及关于落户不接收的处理依据以电话形式已向您做了详细解释及明确答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
2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