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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靳**   提问时间: 2012-02-02 08:35
 标题:泽天下小区停车位问题
内容:

    您好,我们泽天下小区车位不够,从2012.2.1开始,没有车位的业主车进不了小区,而且小区内的车位每个月收90元停车费。我想问物业管理有这个权限吗?小区是属于我们业主的,他们只是我们聘请的管家,有权限立这规矩里那规矩吗?弄得好像小区他们才是主人,我们没有车位的业主怎么办?谁来管理这种现象?御龙湾由于业主反对,就没有收停车费,而且车都停在小区内。

回复部门:北辰区   回复时间:2012-02-06 09:0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二次答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2-2-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据了解,泽天下小区是新建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们立即与泽天下物业公司进行了沟通,您反映问题基本属实。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车辆的车位,应当交纳场地占用费。场地占用费主要用于养护维修小区道路和停车设施、改善共用设施设备等。场地占用费的收费标准和使用办法,由业主大会或者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业主对机动车辆有保管要求的,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机动车辆保管合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

201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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