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爱人在本市居住工作,我是某医院正式职工,爱人是外地户口,私企无公积金,我于2005年公积金贷款买了一个42平方的小房子,后结婚,现在有孩子,现在想改善一下我们的住房环境,在网上查了相关资料说天津市的改善性住房人均居住面积在28.53m2以下的都可以算改善性住房。请问我现在要买房首付和贷款方面有没有什么优惠?算第几套住房?
王郁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