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想咨询关于女职工自愿领取了独生子女证之后,是否有延长产假35天的规定,天津市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多谢百忙之中给予回答!
尊敬的网友:
您好!增加产假的情形有:女职工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增加30天;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腹产术、产钳术等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