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岳父祖籍为天津,参加工作后因参与三线建设将户籍迁往湖北,现已退休,由于老人思乡心切想在天津购买住房定居。老人现已年近70,我夫妻二人在天津工作均为外地户籍,并已购住房一套。请问如何办理才能以老人名义在津购买住房,以解老人思乡之情。
张伯昊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