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原籍石家庄农村户口,2010年大学毕业后,原单位将集体户口及档案存放在河西区劳动保障局。近期辞职,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保险需要养老保险手册。但是手册存放在档案中,河西劳动保障局说必须将档案与户口同时提走,但是新单位委托的户政部门只接受档案,不接受集体户口。这种情况应如何办理集体户口平移?
愿早日回复!不胜感激!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2月6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