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2-2-6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开发区社保分中心查明,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因天津市医疗保险并轨时相关政策中尚未明确,现系统2008年之前开发区医疗保险历史缴费年限数据因市中心技术原因未上传至中心系统网络中,故无法打印2008年之前开发区缴纳医疗保险明细。目前,开发区社保分中心正积极协调市中心各业务处室及市人力社保局信息中心妥善处理该问题。
二、该职工可持本人公民身份证原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册到开发区社保分中心登记部办理相关接续手续。
三、按照开发区医疗保险并轨文件规定,原开发区参保人员2008年7月前的基本医疗个人账户余额已注入职工本人开发区农行社发金穗卡,必须由职工本人持公民身份证原件到开发区南海路23号农行金融超市办理相关手续。
滨海新区政府
20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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