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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张*   提问时间: 2012-01-21 11:19
 标题:关于交通违法驾驶证积分的问题
内容:

    关于交通违法驾驶证积分的问题

    我因为交通违法,驾驶证被扣除6分,请问积分需要多长时间可以清除?

    如果再次违章,在之前6分未被清除,而且积满12分的同时,还能不能驾驶机动车?

    如积满12分的话,去何处办理手续?办理手续的步骤是什么?

回复部门: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2012-02-01 15:1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2月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交管部门十分重视,驾驶证一旦记分满12分,驾驶证予以暂扣,在参加学习考试合格前,不允许再驾驶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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