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病每两年要进行重新登记,登记时候要求已经确诊为糖尿病的参保人员重新做糖耐量实验。糖尿病是全世界公认的不能治愈、终身服药的慢性疾病。既然不能治愈,已经确诊为“糖尿病”,就不应该在重新登记时候再次要求参保人员做糖耐量实验,重新诊断。重复做糖耐量实验不仅浪费本已非常紧张的医疗资源,又增加的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同时糖耐量实验要求“糖尿病病人”服用大量葡萄糖,造成对于身患糖尿病的参保人员健康极大的伤害。有百害而无一利。至于监管问题,可以通过别的途径进行解决!现在党和政府一直提倡“以人为本”,不能只停留在嘴巴上说说,要落到实处!
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取消这一劳民伤财,百害而无一利的规定。真正做到“执政为民”!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们会将您的建议转往相关部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