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咨询一下他雇佣童工后是怎么解决的。
想了解一下,有没有具体解决方案?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宁河县政府
2012年1月
网友你好: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劳动部门已于2007年9月4日对该厂下达了行政处罚通知书,根据国家《劳动保障条例》规定,对该厂违法使用童工2名罚款4万元,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罚款2万元,合计6万元,该厂拒不缴纳罚款。劳动部门已于2007年12月12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宁河县人民法院于2007年12月28日立案,此案还在强制执行中。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