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发〔2008〕39号第一章总则,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限价商品住房,是指采取限套型、限房价、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公开出让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而建设的普通商品住房。
请问限价商品房是否还要根据其所在区县的指导价格、容积率和面积确定其是普通住房还是非普通住房?
小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月1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