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09年毕业落到天津市外经人才的集体户口,在和平区。现在30岁想要孩子,但是外经人才说不能给孩子落户,特此求助。因为我老公是军人,所以孩子户口只能落在我这边。要等到随军之后再要孩子,年纪就太大了。
现在情况是在天津买不起房,也没必要买房。想把户口迁回老家,但是老家说毕业两年后,只能走正常的户口流动,不给开准迁证。
我怎么样才能把孩子户口和我的合理合法的落在一起?落到哪都行。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区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并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和平区政府为民服务网络办公室
2012年1月9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进行核查办理。我户政中心民警已电话与您联系,向您讲解了有关政策规定,并商定择日来我户政大厅,进一步向民警叙述情况并出示相关材料,然后再由上级部门研究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
201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