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家住和平区贵阳路吉利花园, 户口是本市和平区。今年33岁,刚生完孩子两个月在家,没有工作。想问两个问题:
1、我是全自费生产,老公单位或者街道能否给报销生产的部分生育费用?
2、老公收入2000多点,现在我没工作在家是哺乳期,能否申请低保或者其他国家补助来减轻家庭负担。如果可以申请的话需要如何办理?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有关报销生育费用的问题请咨询您爱人单位,民政部门没有相关政策。你爱人一个月2000多元,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80元,一家3口,480×3=1440元<2000元,初步确定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天津市民政局
20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