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的公积金在塘沽缴存,在大港用公积金组合贷款买了套住房,每月到塘沽新港二号路住房公积金大厅(建设银行)打还款免税单,都必须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才能办理。而在塘沽买的房就可以不用本人也不用出示身份证,而且还可以由别人代打,同样不用出示证件。每月本人带身份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打免税单,不仅给个人、公积金管理中心增加负担,增加交通负担,而且不符合节能减排的和谐社会要求。
同样是天津市公积金管辖,能否实现全市都可以代打,或者实现个人网上自打生效或一年打一次作为凭证免税,这可能涉及不止公积金中心一个部门,作为普通民众恳请您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此事!
期待您完美的解决方案!
谢谢!
栾陈杰同志:
您好。您提出的建议已协调有关部门加以研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政府金融办
201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