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河北工业大学本科毕业,校区是天津市红桥区,毕业后留天津工作,户口通过三方协议放到了北方人才市场,现户口页为河西区的集体户口,仍在天津市工作,2011年12月在西青区精武镇买房,想把户口落到我的房子这里。可以吗?走什么样的程序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月4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您可到房产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