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你好,我已经是第三次投诉该问题,前两次的情况如下:
你好,我已经是第二次反映海景雅苑小区的宽带垄断问题了,之前也在政务网看到很多关于该小区(以及与该小区同一个开发商——天房集团)同样问题的投诉,上次投诉内容为:
你好,我是河西区海景雅苑小区的业主,该小区的开发商为: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天房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今年我办理入住后,发现该小区只能办理“天房科技”(天房集团的另外控股子公司)的宽带服务,而不能办理“天津联通”的宽带,因为本人一直是联通的客户,如果搬入海景雅苑后,也将不能使用原有的固定电话。我认为,这种行为是天房集团的垄断行为(也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故提出投诉。
看了其他的类似投诉,贵单位的答复基本如下: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电信业的关心!
针对您反映的宽带垄断问题我局正在调查处理中。
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通信管理局
2011年11月11日
此后再也没有收到贵单位的任何回复。我这里再次投诉,希望你们引起重视。或者至少把解决问题或调查处理的情况向本人反馈一下。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电信业的关心!
针对您反映的宽带垄断问题我局正在调查处理中,如果申诉可以向我局的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12300反映。
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通信管理局
2011年12月20日
12月27日,我致电12300申诉电话,服务人员表示他们只是一个协调部门,解决不了企业之间的市场行为。试问:
1.市场行为既然存在垄断或不正当竞争,为何作为政府部门不能发挥监管作用。纠正类似行为?
2.既然12300是协调部门,解决不了问题,为何12月20日,贵局的答复让我与12300投诉?
3.从第一次投诉至今已经一月有余,为何调查处理没有结果?或者向本人反馈一下调查处理情况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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