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造甲要搬迁,造甲大棚如何补贴。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宁河县政府
2012年1月
网友你好: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搬迁补偿问题,造甲城镇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地上附着物进行调查登记,参照天津市2008年12月15日出台的《天津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津国土房资【2008】108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造甲城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