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户口在王庄村,但是村子里实行股份制,我没有一点福利。因为已经出嫁,所以娘家朱唐庄村那边多次卖地,也没能分到一点。已经觉得很不公平,但想着娘家那边还有30年不变地,最近朱唐庄那边也要实行规划,总能有我的份了吧。
可是朱唐庄村里已经贴出公告了,要重新给配30年不变地。
这样允许吗?我觉得我的个人利益受到了侵犯。难道30年不变就是一句空话,只要有损于他们的利益,那么就能随便的重新分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二次答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1-12-23
您好,进了解相关部,该村并没有重新分配30年不变地的实际方案出台,也并未实施。
2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