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各位滨海新区领导您好:
本人因家庭状况不好,又等房结婚,在限价房滨海欣家园购买了一套住房,该小区地理位置不是很好,在黄港水库附近远离城区,但是当时的6700一平米的价格吸引了我。
观看户型的时候发现一个户型很好,很快交纳了5万元定金,签合同的时候才发现该楼公摊面积竟然高达33%,当时交定金的时候售房人员并未提及公摊问题,而且在我仔细观察下,我所买的住房房屋面积曾经被从新测算过,最早是80多平米,后来加到了96平米,而且5万元的定金已经无法退还。
房子建成后我到自己的房子里观察,此楼电梯间超大,且有两条上下楼的楼道,我一开始以为是国家对限价房的规定,必须要两条楼梯,但观察了附近几号楼,均为一条楼道,而且公摊面积只有22%到25%,我所在的欣雅苑八号楼采光也很受影响下午几乎受不到日照。
现在有种上当的感觉,作为一个很普通的老百姓,父母和自己所有的积蓄全买了这个限价房房,但这个冤枉钱总觉得花的太冤枉了,虽说便宜没好货,但是他也不便宜啊,两代人的积蓄都在里面了,样板间他也不是那样的啊,谁想到一个楼电梯有俩,楼梯也有俩的,太坑人了。
我怀疑我那个楼设计出了问题,开发商怕赔钱临时又加的平米数来增加公摊面积,弥补他第二条楼道的损失,请各位领导对此事予以关注。
一个走投无路的小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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