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
因家长工作变动,全家从河东落户和平(房子、户口全在和平),同年将孩子转至和平5年级。转学时,学校通知根据和平教委规定,5年级转学的孩子不能参加今后小升初的推荐工作,当年和平尚有40%的考试名额,考虑孩子的就近上学,我们还是答应了这个不平等条约。但,随着我市小升初政策的改革,2012年将全面实现100%推荐上学,还没考试,孩子就没有上一、二类校的机会了。我们也咨询和平教委,和平教委说,可以上民办校。只是很不明白,为什么国家对农民工都要求当地就近入学,我们正常搬家的,还没离开这个城市,却不能就近入学,难道我们还要长途跋涉,从和平回到河东上学?小升初推荐工作是按照6年级二学期的成绩而定,我们孩子也有这个成绩,为什么要剥夺孩子正常的上学权利?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区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并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和平区政府为民服务网络办公室
2011年12月2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和平区教育局进行核查办理。根据我区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您的孩子转入我区不足两年半以上学籍,则没有推荐的资格。关于2012年升初中的政策,市教委每年将于5、6月份出台,请您耐心等待,届时您再进行详细的政策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和平区教育局
201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