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由于我分别在12月4日和12月12日往天津工商局官方网站中留的南开分局邮箱里及局长邮箱发送了关于注册地址的问题咨询,贵方虽承诺5个工作日内回复,但是到目前我(12月19日)仍未收到回信,因此就给局长邮箱询问下列问题: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用市里的写字楼地址办一个营业执照,利用这个作为销售办公室,然后在郊区租几间平房作为生产车间(机械加工),这种公司运营情况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如果是利用代理公司给办理的营业执照,住所在市里,但住所没有我们公司的人,我们在郊区租房进行生产(机械加工),这种情况是否符合法规要求?是否要向工商局备案?
[附件1]
[附件2]
建议咨询市工商局许可处,电话:84493613。
天津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