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主管领导:我是大张庄镇刘马庄村一村民,我村于2009年4月响应上级政策成立大张庄综合试验区完成拆迁工程。政府和广大村民签订的还迁合同是2年半(30个月)完成还迁房工程交村民使用,没有现房居住月付800元租房费的!逾期双倍给付租房费!现在已经逾期好几个月了租房费一直没有着落!难道政府一纸空文就这样儿戏百姓?有的气愤村民曾联合围攻政府,我认为这不是办法。换届后当时负责拆迁的镇领导可能工作有所调动。难道百姓的问题就没有人管了吗?都说创建和谐社会,政府的不作为能和谐吗?能维稳吗? 春节将至我衷心的希望有关领导正确面对,为百姓解决实际问题!
尊敬的马鸣网友:
您好,赖心已收悉。接信后,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二次答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1-12-16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了解,大张庄镇于2011年12月根据政策,对符合资格享受逾期还迁租房费的227户发放了租房费用。
20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