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12月6日晚12点左右在大港区新三鼎园洗浴门口乘坐出租车(车牌号:津DU2955)至建安里。下车时司机张口就要20元打车费。平日里大港区内打车应为10元,我以此为由与司机理论,该司机态度言语极度恶劣。为避免冲突,我向其支付20元。在未来及所要发票之际该司机驾车离去。
请客管办对其此类无职业道德行为进行监管,并对其本人做监督。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大港 “出租车”胡乱要价的问题,经核实该牌照号不是市客管办审批许可的客运出租汽车。凡经市客管办审批许可的客运出租汽车一律为津E字头出租汽车专用牌照,其他车辆均未在市客管办登记注册。今后,我们将加强对无证经营车辆的检查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