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电力局在给居民换智能电表,但是旧表是花钱买的,电力局拿走一分钱不给,这事对吗?(新表也属于电力局的)真会算计老百姓。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1年12月21日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现答复如下:
所属供电公司已与蒋丽取得联系,并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就如何办理保留旧表问题做了解释。用户表示理解和接受。
201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