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1999年以前参加工作但既无住房补贴又无补充公积金的问题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前一阵在网上看到《标题:1999年以前参加工作但既无住房补贴又无补充公积金的问题》咨询内容。我的情况基本跟他一样,97年参加工作,2005年调到天津高校(独立学院)工作。按照住房补贴的有关文件,1999年以后参加工作的有补充公积金。我校2006年起对99年之后参加工作的给补充公积金,而我(还有一些人)既没得到住房补贴,也没有得到补充公积金,二种待遇都没有享受到。请问是否我们这两项待遇都不应该得到?如果应该得一项,我们该如何办理?希望领导能为我们解决这一问题。
妮娜网民: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2月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所留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请查收。
此复
201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