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力社保局领导:您好!
我是天津金耀集团培训中心的薛玉良。今天主要向您求助一下我的讲师职称能否继续评定的问题。
我的基本情况是:男,1956年8月生人,现55岁。大学本科毕业,原是天津市医药技术学校政教科副科长,1997年8月获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12月评为讲师。2002年7月学校停办后,转岗到生产车间做了4年工艺员,(2002年学校停办时,公司领导说政教科没了,你的副科长职务也不聘了。我没犯什么错误,就稀里糊涂的降为科员)。2005年12月,集团成立培训中心,又被调回教育岗位,工作至今。
我求助的问题是:
1、讲师职称还能继续评定吗?
2、关于我的副科长待遇能否帮我恢复吗?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评定职称和恢复待遇两个问题,应由主管部门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确定。人力社保部门没有统一规定。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