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公职人员辞职后,以前工作年限在养老保险上能否视为 视同缴费
,如果能,之后自己交费能否和视同缴费年限对接?如果是开除公职 还是否能视同缴费? 如何办理?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如果是企业职工93年之前个人辞职或被开除,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不视同缴费年限。93年之后,以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来计算养老待遇,不存在视同缴费年限的问题。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