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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宋*   提问时间: 2011-12-04 20:15
 标题:请问公职人员养老保险问题
内容:

    请问 公职人员辞职后,以前工作年限在养老保险上能否视为 视同缴费

    ,如果能,之后自己交费能否和视同缴费年限对接?如果是开除公职 还是否能视同缴费? 如何办理? 谢谢!

回复部门:市人力社保局   回复时间:2011-12-07 15:4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如果是企业职工93年之前个人辞职或被开除,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不视同缴费年限。93年之后,以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来计算养老待遇,不存在视同缴费年限的问题。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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