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虹畔馨苑,我们已入住2年多,至今未办理产权证,获悉“开发商须补交土地出让金”,“管理部门正在协调此事”。
我想问:
1.什么时候有结果,回答不要敷衍了事,有关部门的责任不要让业主承担。
2.据说,按规定,“满两年入住,必须办理相应产权”,有无此事。
任爱国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2月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