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翰林园小区的住户,上个月物业公司突然撤走,使得小区的门卫无人看管,卫生无人打扫,电梯欠维护费,已经停止维修保养。我年年交物业费和车位费。这些年没有看到物业公示过收费和使用清单,突然说欠费撤走,让人不理解,现家中老人非常恐慌,现希望政府给予解决这个问题。向物业公司追讨责任,公示以前物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对欠费者进行追讨。继续给予物业服务。
尊敬的吴守志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唐家口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经街道办事处调查,翰林园内的佳欣物业已宣布于2011年11月25日撤出,居委会曾分别于2011年10月21和2011年11月7日,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了翰林园1-10号楼的部分党员、栋长会议,与大家探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有关事宜,但未果。居民并没有报名组建业主委员会的愿望,先居委会正在积极协调动员党员、楼门栋长起带头作用,早日组建业主委员会。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