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03年来津参加工作,2007年底取得自考本科学历,明年中旬取得中级职称,曾获总公司劳动模范,相当于部级;我老婆2006年来津参加工作,在同一单位,她户口为天津户口(集体户口),为人才引进,在津南区。我的户口为外地户口。我们2009年12月在滨海新区胡家园远洋城购买商品房,我们与2010年5月结婚,我们的五险一金单位未上缴地方,请问我如何办理户口迁移。盼敬请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2月6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