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学籍校开具的转学证明信一份、原学籍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信一份,对蓝印户口学生来说很难办理,因为一个学生来天津上学了,无法在外地也同时上学,所以外地学校不配合办理学籍无法外转。
既然已经提供外地录取通知书,应该就足够在天津建立新学籍了,建议天津教委领导给予关注,很快落实。
尊敬的网友:
您好,录取说明书不能说明您是高中在册学生,高中学籍教育部需备案,学籍是转学的依据,转学就是转学籍,不是转录取通知书。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