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留言的回复是“您所咨询的问题详细情况与规定,请与教委成教处联系 电话23**”,其实在留言之前我就已经问过成教处了,答复是按规定应该有那个钢印,每批学生毕业时都有批文的,学校为什么没给盖成教处也不清楚,个人去补盖是不行的,让我还得去找学校。而学校的答复是已经知道此事,但如何解决还要与成教处协商,让我等,可是我真的等不起啊,眼看2011年就要过去了,请指条明道。
已与“肖”同志电话联系,说明盖章应找学校到教委办理。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