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红桥区二号路五爱道风顺公寓,原本小区内未设停车位,今年物业贴榜要收停车费,原因是便于管理。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在别人家房前圈地就能收钱的权利。请政府为我们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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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区房管局接到您的留言后,非常重视,立即责成物业办调查处理此事,并及时与物业公司联系沟通,对此事提出必须征得业主大会同意的要求。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按照要求完成。
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