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2月份买了在河北区金兆园的房子;买房的时候前房主说暖气报停了;我也就没去查;可是我刚搬进来的没几天供热站就来人说前房主欠了几年的供热费没交;我联系了前房主;但不于理睬;后来供热站与我经过协商;让我从房屋过户后开始交供暖费;之前遗留问题由他们去找前房主解决;我就交了当年的供热费;今年再去交得时候;供热站给我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是他们说现在可以不找我要前房主欠的供热费;但是我将来要是卖房的话;就要我来承担这个费用;我知道他们这么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是我害怕将来会影响我卖房;请问我该怎么办?----将来我卖房;他们不给办过户手续的话;我该怎么办?
尊敬的刘小芳: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1年12月2日
尊敬的刘小芳: 您好,金兆园小区属金家窑供热站供热,供热站工作人员已和您联系沟通,双方约定日期进行协商,河北热办将跟踪此事。
201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