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是2004年从天津科大毕业(统招本科),毕业时将户口落入集体户口并一直在津工作,2007年在北辰双街买了房子,今年将集体户口迁入现在房子所在地的派出所。
现在,我已经与原天津的工作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到外地工作,并马上要结婚,配偶是广州户口,请问是否可以在婚后迁入我的户口里?需要哪些材料呢?将来孩子的户口是否可以放在我的户口里?望解答,非常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2月2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