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1年12月2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教育局调查答复。教育局现根据相关规定回复如下:
天津市教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中2011级蓝印户口学生办理登记入学的通知中要求:
一、办理登记手续
1.户口本首页及学生本人页的户口复印件一式两份(户口时间为2011年10月1日以前);
2.交纳城市建设费发票复印件一式两份;
3.学生在当地中考成绩通知单和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此外,天津市教委中学处定于今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统一办理转学手续,不符合转学手续者,一律清退学籍。
根据以上通知精神,您的学生虽有原高一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明,但只满足登记入学的要求。因为没在原地入学,没有原地学籍号,不符合转学手续,因此不能办理转学。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政府201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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