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居住的小区,业主入住已达7年之久,至今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三年前,前期物业公司自行更名,随即以新的物业公司名义,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物业公司这种做法违法违规吗?
赵大午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1月3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所留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请查收。
此复
201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