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格兰庭院收房收取我如下费用,我觉得其中的燃气借口费3000元不应该有房主承担,此费用归谁 ,费用是否合理,能否要回?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1年12月1日
尊敬的ctian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陈咀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经核实格兰阳光小区收取的燃气开口费,依据为天津大燃气收费标准,格兰阳光小区开发商属代收行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