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是南开区鞍山西道府湖里14号楼3门502居民。我现居住房屋是我于2007年买的单位企业房,此前更没有道理在我主动提出交今年供暖费的情况下停止供暖,致使老人和孩子受冷。我请求政府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同时,希望主管部门将南开供热公司的法人代表、详细址告诉我,他们如拒绝收费供热,我只有起诉南开供热。该房为单位空房。我居住后向位于光湖里小区的南开区供热公司交供暖费,该单位拒收,要求必须从2003年交起,因为此前我没有居住,我当然不交,事情一直拖到今年。今年11月15日已过了一周,该供热公司一直没有给我家供热,我去交今年的供热费,他们仍拒收,提出只有将以前所有的供热费一齐交才能收今年的供热费,才能给供暖。
我认为,南开供热没有道理让我交2007年以前的供暖费,更没有道理在我主动交今年供暖费的情况下仍拒绝供暖,致使老人和孩子受冻.我请求政府主管部门给予协调解决.同时将南开供热的地址和法人代表提供给我,如他们仍不收费供暖,我将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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