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1年11月25日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按照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2010年8月11日下发的津经信电力〔2010〕16号文件要求,在2010一2014年期间,我市低压电力用户将全部换装智能型电能表。
二、智能型电表是一种新型全电子式电能表,具有电能计量、信息存储及处理、实时检测、自动控制、信息交互等功能。最大特点是以金额直接在电表内进行结算,用户可直观看到金额的使用情况。特别是能够支持阶梯电价、分时电价、峰谷电价等实际需要。具有高可靠性、高安全等级。以前的电表不具备上述功能,买电存电量也无法支持阶梯电价、分时电价、峰谷电价的实际需要。
三、实行阶梯电价尚没有明确的时间,国家相关部门将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在条件成熟时实施。
四、智能表装备了先进的智能型芯片,采用数字技术,功能强大,计量准确。可以实现分时计量,适应阶梯电价,支持电价变化。同时可以记录电力客户用电习惯,方便用电分析,让用电更科学,让生活更低碳。智能表可以提供电量、电费不足时自动报警功能,还可以提供简单方便的查询功能,让电力客户轻松掌握用电信息,消费自主透明。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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