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昆明路复元里9号楼前有人占用公共自行车棚盖成了自家的小屋,已经四个月了,是否应该有人管?监管部门在做什么?这么明显的问题,这么长时间却无人问津,难道公共空间是可以由个人随便占据的吗?如果没人管,那公共空间我们大家分了算了!希望领导督促该管部门真正的为老百姓做点实事,请不要与我联系了,在该管部门的工作时间到该管的地方去看一看,如果仍然没人管,将使我们纳税人质疑政府部门用着纳税人的钱能为纳税人做什么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区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并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和平区政府为民服务网络办公室
2011年11月22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南营门街道办事处进行核查办理。对于您反映的问题,街道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马上责成相关工作人员,深入社区调查。确实存在因群众房屋装修临时在公共用地搭建棚亭的现象,工作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严格的教育和劝诫,当事人表示服从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在房屋装修后自行将占用公共用地的物品清整,并拆除搭建棚亭。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南营门街道办事处
201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