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96年12月从天津入伍至云南公安边防部队服役,后提干并在云南河口结婚育有一女,爱人和女儿的户口均在云南河口。现本人援藏至西藏阿里地区的普兰边防检查站工作,因为云南河口及西藏普兰都处在条件十分艰苦的边境一线,为了利于孩子的成长我的女儿从小一直随祖父母生活在天津,如今将近5岁,很快面临就学的问题。我的住房等生活基础全部建立在天津,如果将来让女儿回户籍地就学,存在语言不通,生活不适应,当地无住房等诸多问题。希望能将孩子的户口迁回天津。
本人的情况较为特殊:一是本人户籍迁出的原因系入伍,区别于普通的婚姻、工作等原因调出天津的情况;二是本人将来转业时家属子女符合随迁回天津的政策,只是考虑到孩子的就学问题,希望提前迁回女儿的户口。
类似于本人这种情况,是否可以为女儿办理投靠祖父母的户口手续,迷惘之处恳请赐教为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1月25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2月13日